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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國流傳的笑話


國慶黃金周有對老夫婦要去南方看孫子,離家數周擔心家中被盜,翻箱倒櫃不算,還損壞了傢俱,出門時在桌上放下百元鈔票一張,並附紙條留言道:

爬窗而入的俠行客,我們是退休教師,靠退休金生活,家境清寒沒什麼錢,您來一趟不容易,桌上的一百元權當給您的勞務費。

若您想擴大戰果,本層對面是鐵道部的一位高官,樓上一家是紅十字會的領導,樓下那家是銀行的行長。他們呢都很有錢而且還不敢報案。

屋主人月餘歸來,發現桌子上的錢變成了十萬,也附有紙條上寫著:「感謝老師的教誨,過去不用功讀書,唉,相識恨晚哪......一切盡在無言中,特留下十萬元資訊費,請笑納! 」



報長的話:


這篇笑話是不是近來中國流傳的笑話 笑遊人間不清楚,只是標題如此就仍以此為主旨,而重點不在於主旨如何在於內容有趣,就不探討了。

笑話中,屋主人的行為不知有沒有形成「協助犯罪」的罪名喔?而若收下那十萬元的贓款,是否又會形成「共犯」?呵,若有人對法律比較清楚的,還勞請來信或留言告知 笑遊人間會感激不盡 ^^,而若有人來信告知的話,笑遊人間會補在本篇文章下,供大家增進一點法律常識(但只分享在 學習電子報網站上唷 ^^" )

好,言歸正傳,笑遊人間就來談談自己從笑話中所省悟的心得吧。

這篇 笑話,大家就真的當它是笑話就好,千萬不要學屋主人的行為,因為保護自己不一定得傷害別人,像屋主人為免竊賊破壞屋子,留下信件和錢財委婉請求是不錯的方式。

若碰上較有良知的竊賊應屬有用(當然,若碰上一些惡賊才不管這些,說不定心裡還覺得,你留這一百元是在羞辱我嗎,反而還把屋子翻的更加混亂。),但為確保自己的財產安全,在信件中提及鄰居的情況,害的鄰居遭受竊盜則屬不當。

說不定那一天竊賊落網將這件事說出來,不但有可能受到刑事上的審判,更會讓鄰居對他的人格完全的不信任,到時損失的將會更加慘痛。


笑言笑語:

感謝 報友 海鷗在 學習電子報上留言,回覆上述的法律問題,依 報友 海鷗留言所言:

報長好:

關於「在中國流傳的笑話」一文,這對夫妻確實觸犯了所謂『教唆竊盜罪』罪名成立,況且, 罪刑等同竊盜犯〈相見恨晚的那名小偷〉。

所以,玩笑歸玩笑,不要觸法了還不知喔!

與大家共勉!

所以,本篇笑話那對老夫妻的行為是有觸法的唷,大家千萬要注意,不要以為只是玩笑而誤觸法網,到時就真的是害人又害己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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